前阵子,朋友圈疯转的《虽然老公一毛钱股份也没拿到,在我心里,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》这篇文章,描述了一个创业合伙人,在公司上市后被CEO扫地出局,股权分文未拿的故事。
例如:违反《广告法》作虚假宣传、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生产质量不达标的产品,以及从事业务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。